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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 视觉智能产业的实施意见
招商政策2025.07.29

杭政办函〔2023〕58 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全面构建 万亿级智能物联产业生态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高标准建设“中 国视谷”,高质量发展我市视觉智能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以打造“中国视谷”标志性产业名片为抓手,加 快推进,积极创新,到 2027 年,将杭州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全球 重要的视觉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首选地、高端产业集 聚地、产业生态最优地,高标准建成“中国视谷”,高质量打造“视 觉智能第一城”,加快将我市视觉智能产业打造成世界级数字产业 集群。

——提升产业基础。到 2027 年,视觉智能核心产业营收达到 4000 亿元,总体规模达到 1 万亿元;培育千亿级企业 2 家、细分 赛道领军企业 30 家;开发视觉智能领域新产品新应用 1000 个。 

——突破核心技术。到 2027 年,突破视觉智能关键技术 100 项,核心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领域建立多源可供体 系,实现备份系统全覆盖;引进领军人才 100 人以上。

——优化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试点建设, 到 2027 年,打造协同创新和稳定配套联合体 10 个以上;实施标 志性视觉智能场景应用 100 项。构建智能化感知网络和多样化泛 在算力,优化开源开放生态。

——建设产业名片。放大区域(城市)产业名片打造计划首 批试点城市效应,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视觉智能活动,“中国视 谷”产业名片进一步擦亮,成为国家产业名片标杆示范。 

二、产业布局 

    围绕“数字安防—视觉智能—智能物联”的产业跃升主路径, 重点发展“三层七端”,明确细分赛道。做深基础层,攻坚高端专 用芯片、智能传感器,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基础设施。做强技术层, 超前布局类脑计算、媒体感知计算、高级机器学习等技术领域, 加强基础软件开发,推动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做大应用层,重点 发展数字安防、工业视觉、医学影像、自动驾驶、智能生活及办 公、虚拟现实及元宇宙、特殊成像等 7 个产业端。

   构建“一园窗口、双核引领、四区协同、全域联动”的“中 国视谷”空间布局。以杭州高新区(滨江)萧山特别合作园为窗 口园区,集中展现“中国视谷”发展风貌和核心成果;以萧山区 和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为双核心,联动打造视觉智能核心产 业承载地和产业共富示范区;推进萧山区、滨江区、余杭区、钱 塘区协同发展,培育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视觉智能产业集群;全域 联动共建产业生态圈,形成一批视觉智能创新产品和典型应用, 逐步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延伸。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形成国际竞争力企业梯队。 

1.培育优质企业强链。深入实施“雄鹰计划”等计划,支持 企业抢占发展制高点,增强产业链主导地位,通过并购重组、国 际精准合作等方式,培育链主企业,打造超级工厂。支持企业瞄 准全球市场开展资源配置和生态构建。到 2027 年,培育视觉智能 产业链主企业 5 家以上。[市经信局,各区、县(市)。除单独列 出外,以下均需各区、县(市)落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下同。] 

2.招引重大项目补链。迭代视觉智能产业链招商图谱,实施 靶向招商。吸引跨国公司和央企来杭设立业务中心、研发机构等。 发挥视觉智能产业基金作用,加强招投联动。到 2027 年,招引视 觉智能重点项目 100 个以上,产业投资 800 亿元以上。(市投资促 进局、市经信局) 

3.促进融合发展稳链。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深化“链 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建立视觉智能协同创新和稳定配套联 合体等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 10 个以上。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 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重点生态伙伴企业 50 家以上。定期组 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接活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

4.全力打造窗口园区。落实部省合作协议,形成合力推进机 制。推动窗口园区拓展产业空间,推进视谷创新中心、“视谷之窗” 产业综合体等实体建设。发挥视觉智能产业基金牵引作用,向窗 口园区导入优质项目;在政策及综合资源方面对园区给予支持。 到 2027 年,将杭州高新区(滨江)萧山特别合作园打造成为国家 级产业名片展示窗口。(萧山区、滨江区、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5.推动产业协同布局。围绕空间布局,推动优质企业和新增 项目向重点区域集聚。争创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等特 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提高工业用地效率,保障产业发展 空间。到 2027 年,创建省级集群核心区、协同区 10 个以上。(市 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以杭州高新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 开发区、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杭州未来科技城、杭州钱塘新区、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桐庐经济技术开发区 等平台为重点,创建视觉智能“新星”产业群和未来产业先导区, 支持打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到 2027 年,创建省级视觉智 能“新星”产业群和未来产业先导区 10 个以上。(市经信局) 

(三)强化创新能力,打造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

7.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视觉智能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 (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创 新平台。支持设立市视觉智能产业研究院。到 2027 年,创建省级 以上视觉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5 个以上。(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8.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依托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力量,加强 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等基础研究。聚焦 视觉智能芯片、核心器件等研发和应用,支持企业、机构申报国 家科技项目和省“尖兵”“领雁”项目。征集视觉智能技术攻关清 单,通过市重大科技专项给予支持。每年推荐申报视觉智能领域 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 30 项以上。(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9.加强人才引进培育。抓好国家、省级海外引才等重大人才 计划,深入实施“西湖明珠工程”,到 2027 年,力争 50 名以上相 关领域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 作。(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0.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建设视觉智能领域概念验 证中心,打通成果转移转化关键节点。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 创空间、成果转化园等载体。引导开发一批视觉智能优势产品, 加强首台(套)、首版次产品推广应用。到 2027 年,创建视觉智 能相关市级概念验证中心 3 个以上。(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四)开展融合应用示范,挖掘首创型数实融合场景。

11.拓展生产制造领域应用场景。打造应用视觉技术的未来 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实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监控、 环保监测等动态感知与智能决策。推广工业可视化、缺陷检测和 定位引导等应用。面向高精度工业生产场景,探索“超高清+5G+AI” 应用。(市经信局)

12.拓展社会治理领域应用场景。推动交通、城管、治安等领 域大规模视觉智能应用,建设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实 施一批智能超高清安防监控应用项目。推动视觉智能在防灾减灾、 质量安全与溯源等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市数据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13.拓展民生服务和数字文旅领域应用场景。深化视觉智能 在智慧养老、未来社区、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应用。争取智能网联 车辆上路通行试点,开展 L3/L4 级自动驾驶车辆上路测试和示范 应用。开展城市空中交通、物流运输服务,推广低空配送、载人 试点应用。深化虚拟现实与文旅行业有机融合,支持打造沉浸式 旅游体验新场景,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建委、市文化 广电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加强品牌标准建设,树立国家级产业名片。

14.树立国家级城市产业名片。结合国家城市产业名片建设 和“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推广活动,加强品牌塑造和宣传,将 “中国视谷”打造成为国家级产业名片标杆示范。推动长三角工 业文化创新研究院落地建设。(市经信局) 

15.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活动。支持成立视觉智能国家级 产业联盟,举办全国视觉智能产业高峰论坛等高端会议活动,打 造视觉智能国际会议品牌。(市经信局)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申请视觉智 能核心和基础专利,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团 体标准制修订。依托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提 升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市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布局数字基建,打造先进计算基础设施。

17.优化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市算力中心,推动中国电信 杭州大数据中心、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7 年,力争算力总量达每秒 700 亿亿次浮点运算次数,新建大 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值低于 1.25,数据中心服务器 上架率 70%以上。(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18.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进 5G 基站建设应用,争取 6G 网络应用示范和率先部署。创新运营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 换中心。(市经信局) 

四、支持保障政策 

(一)支持产业链建设。

1.支持链主企业构建产业生态体系。鼓励链主企业加大上下 游生产配套企业订单生产,按年度执行非关联交易订单增量部分 给予相应奖励。(市经信局)

2.加快培育视觉智能总部企业。对首次评为“三星级”及以 上的视觉智能总部企业,按照标准予以梯度资金奖励。对星级评 定等次提升的总部企业,按照标准予以差额奖励。(市发改委)

3.支持视觉智能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收首次达到一定规模 的视觉智能软件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市经信局) 

(二)支持窗口园区建设。

4.提升窗口园区内工业用地开发强度。经批准实施的视觉智 能项目,除特殊工艺要求的产业外,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前提下, 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 2.0,有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 3.5 左右的容积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创新优化项目用地供给。支持链主企业建设制造类小微企 业园或工业标准厂房,对固定资产投资额 10 亿元以上的项目,在 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前提下,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可将 一定比例的地上建筑面积转让给核心配套企业。(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 6.持续保障指标需求。支持“中国视谷”窗口园区建设,对 窗口园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配置。鼓励视觉智能相关市属国 有企业、科研院所、要素平台、活动赛事等落地窗口园区。鼓励重大项目关键配套工艺经评审后落地窗口园区。(市经信局、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支持科技创新。 

7.支持申报重大科技项目。在杭企业获得国家、省视觉智能 科技项目,上级明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的,按要求给予配套补助; 上级无明确规定配套资金比例的,根据实际到位国家、省级补助经 费不高于 25%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市科技局) 8.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链主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对 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技术项目给予相应补助。支持视觉 智能等新型专用芯片开发应用。(市经信局)

9.支持创建高能级平台。对新认定的视觉智能领域国家制造 业创新中心,按规定给予最高 1 亿元资金补助。对认定的省技术 创新中心,按照省有关要求,市、区两级落实配套资金。(市经信 局、市科技局)

10.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授权符合条件的视觉智能企业开展 人才自主认定,推动人才待遇落实。加强高校视觉智能人才培养, 鼓励校企联合推动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具有杭州特色的卓越工程 师培养体系。(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11.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杭州科创基金投资引导作用,壮 大做实和高质量运作视觉智能产业基金,加快推动视觉智能产业 科技成果转化。(市国资委) 

(四)推广应用示范。 

12.支持首台(套)产品应用。编制视觉智能终端首台(套) 产品推广指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首台(套)产品对非 关联方销售额给予相应补助。(市经信局) 

(五)支持宣传推广。 

13.支持举办产业推广活动。企业、机构举办高水平产业学术 论坛、大型宣传推介等活动,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助。(市商务局) 

(六)支持数字基建。 

14.支持视觉智能新基建项目。运营后的新基建项目按年度 非关联交易服务收入给予相应补助。(市经信局) 

  本意见自 2023 年 9 月 3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由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条款由市有关部 门按照现有政策组织实施,补助(奖励)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 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有效期按各自政策规定执行。与本市各级 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 以支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 年 8 月 2 日